台铁“普悠玛”列车翻车事故二审宣判,司机被判刑4年半
来源:环球网
【环球网报道】据中时新闻网等台媒27日报道,普悠玛4年前台铁“普悠玛”列车在宜兰新马站翻覆,台铁造成18人死亡、列车215人受伤,翻车一审宜兰地方法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处司机员尤振4年6个月。事故审宣台湾“高等法院”27日作出二审判决,判司判刑驳回上诉,机被维持一审过失致死罪4年6个月有期徒刑。年半可上诉。普悠玛
报道称,台铁“普悠玛”列车2018年10月21日在宜兰县苏澳新马车站出轨翻覆,列车8节车厢呈W型严重扭曲,翻车检方认定尤振仲关闭列车自动防护系统ATP并超速,事故审宣柳灿煌验收“普悠玛”时未测试ATP远端监视系统即投入营运,判司判刑吴荣钦没有落实ATP开关机制的机被监视义务,依过失致死起诉。
报道称,宜兰地方法院认为,司机员尤振仲擅自关闭ATP却未依规定重启并超速,以约140公里高速驶入车站大弯道路段造成列车出轨翻覆,判刑4年6个月,但时任台铁局副处长、所长的柳灿煌与吴荣钦无罪。
台湾《联合报》称,台“高等法院”27日仍认定尤振仲超速是造成悲剧主因,驳回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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